按照《劳动法》第43条的规定,2014年国庆假期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: 1、10月1日至10月3日为带薪休假【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"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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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国庆假期加班费的算法
时间:2014/10/8 17:17:55    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网    |       

作者:牛宝辉

 

按照《劳动法》第43条的规定,2014年国庆假期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:

1、10月1日至10月3日为带薪休假【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》(劳社部发[2008]3号)第2条】,在此期间工作的,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,每日按不低于工资标准的300%计算劳动报酬,其中包括100%的“正常”工资部分和200%的加班工资部分。

2、10月4日、5日为无带薪休假,在此期间工作的,属于休息日加班,分两种情况:

(1)补休的,不支付加班费;

(2)不能补休的,每日按不低于工资标准的200%计算劳动报酬,其中“正常”工资部分为0,故全部属于加班费。

3、10月6日、7日工作的,按(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规定属于休息日中的调休。在此期间加班的,劳动报酬的计算同10月4日、5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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